國際電子商情獲悉,廣東省檢察院周四發布了2019年度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其中,原中興工程師黃某瑜、王某侵犯商業秘密案,是國內首宗涉及5G技術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
據了解,涉案人黃某瑜自2002年至2017年1月期間就職于中興通訊公司,曾擔任過射頻工程師、無線架構師等職務。另一名涉案人王某則在2008年4月至2016年10月期間就職于中興通訊公司西安研究所,擔任過RRU部門研發工程師等職務。
該起案件可以追溯到6年前。
2014年年中,黃某瑜接受了某研究所5G有源天線原型機的技術外包項目。黃某瑜將項目掛靠在深圳森博興業科技有限公司,與上述研究所先后簽訂了4份合同,合同總金額為235萬元。
隨后,黃某瑜將該項目交給王某負責技術落地,研發完成后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向研究所交付了一臺5G有源天線原型機和相關技術文檔,并在2015年到2017年期間,分5次收取了235萬元。
經鑒定,王某交付和發送的技術文檔,與中興通訊公司的《有源天線接收鏈路指標分解-LTE FDD》文檔具有同一性,王某通過電子郵箱向已離職人員雷紅發送的“邏輯.7z”技術文檔與中興通訊公司的《3228 FGPA設計方案A》文檔具有同一性。
《3228 FGPA設計方案A》和《有源天線接收鏈路指標分解-LTE FDD》文檔屬于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技術信息。
根據兩人當時就職的中興通訊制定的《公司業務信息安全管理規定》《商業秘密保護管理規范》等多個保密制度,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信息安全承諾書》,對文檔進行集中加密存儲等方式,對公司上述技術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
中興通訊公司上述技術信息已應用在R8862、R8862A等RRU產品的設計與研發中,產品已商用并在海內外銷售,能夠給中興通訊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經評估,上述文檔商業秘密的評估值為人民幣430萬元。
盡管黃某瑜和王某已經分別于2016年10月和2017年1月前后腳離開中興通訊,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終于在2019年年中,兩人被深圳市南山區檢察院以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同年12月,深圳市南山區法院判決被告人黃某瑜、王某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兩被告人認罪認罰,均未上訴,也為國內首宗涉及5G技術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拉下了帷幕...
據檢察官介紹,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機關了解到黃某瑜在中興通訊公司工作10余年,系公司通訊技術領域的專家級人才,其在2016年離職,創立深圳希某某田公司進行無人機圖像傳輸技術自主研發,公司擁有多個發明專利,屬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因涉本案導致公司經營困難。
不過中興通訊反饋,黃某瑜在工作期間為公司作出了很大貢獻,離職創業后沒有使用到中興公司的技術,只要黃某瑜認罪悔罪并賠償損失,公司愿意對其諒解。
經過釋法說理,最終兩被告人賠償了中興通訊公司損失,并取得諒解。檢察機關及時建議偵查機關對兩名被告人改變強制措施,深圳希某某田公司得以繼續經營,有效避免了“案件辦了,企業垮了”。
據德國專利數據庫公司IPLytics在2019年公布的數據,5G標準必要專利申請數量上,亞洲擁有的專利數量高達54%,而中國占比達到34%,是現有4G標準的1.5倍以上。華為高居榜首占據15%,愛立信位居第二,韓國三星、LG分列第三、第四名,中興排名第五,中國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CATT)排名第九。
事實上,類似案件并不鮮見,國際電子商情上個月曾報道有關于韓國最大的LED制造商 ——首爾半導體公司前雇員販賣關鍵LED技術機密獲刑。不過,首爾半導體對于侵犯其專利技術的公司或個人的態度沒有中興通訊那么仁慈。
首爾半導體在去年9月就曾指控中國臺灣競爭對手——億光電子(Everlight Electronics)通過三名雇員非法取得其LED技術。在此之前,首爾半導體已經向億光提出4次侵權訴訟。
2019年9月,首爾半導體表示,韓國京畿道南部地方警察廳國際犯罪第4調查組預計將拘留3人:前常務“A”,雇員“B”和“C”。前述3人涉嫌向億光電子泄露首爾半導體耗資5,600億韓元、歷時7年開發的汽車LED技術。值得一提的是,在過去的兩年間,首爾半導體已經在包括美國、中國、日本和歐洲在內的國家及地區參與了32起專利訴訟。